為加強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工作的監督和指導,進一步提高注冊審查質量,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于 2019年3月26日發布了《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臨床評價指導原則》。
摘要:2019年3月26日,國家藥品監管局發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臨床評價指導原則》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指導原則,進一步規范產品上市前的臨床試驗,指導產品申請人準備臨床試驗資料。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系統是當今最具實用性的口腔頜面影像設備,它的應用給口腔頜面部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使口腔臨床診斷變得更加容易、更加準確,克服了曲面斷層片的局限,同時還避免了傳統 CT 諸多不足。以下是該指導原則的詳細內容。
為進一步規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下文簡稱口腔錐形束CT)的臨床評價資料,撰寫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的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二、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基于《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下文簡稱通則)并結合口腔錐形束CT產品的特點制定。本指導原則適用于口腔錐形束CT的臨床評價工作,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的臨床評價工作可參照本指導原則執行。
三、基本原則
注冊申請人應按國家有關文件的要求進行臨床評價。
注冊申請人應本著科學化、合理化的原則,根據申報產品實際情況確定臨床評價方式和方法,并說明所選擇臨床評價方式和方法的依據,提供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四、臨床評價方式
本文件定義的臨床評價方式是在通則第六章“通過同品種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或臨床使用獲得的數據進行分析評價要求”的框架和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注冊申請人應根據本文件的要求確定口腔錐形束CT產品的臨床評價方式。
口腔錐形束CT臨床評價工作可參照如下兩種評價方式進行:
評價方式Ⅰ:臨床試驗;
評價方式Ⅱ:模體試驗及小樣本量臨床研究。
(一)評價方式Ⅰ
注冊申請人可按照《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臨床試驗要求開展申報產品的臨床試驗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臨床試驗:
1. 申報產品與申請人的已注冊產品的工作原理、技術結構不同,如模擬設備和數字設備、螺旋CT和錐形束計算體層攝影(CBCT)、單能和雙能;
2. 申報產品屬于申請人的全新產品,如“申請人過去生產的產品為不帶有曲面體層攝影掃描方式的口腔錐形束CT,本次申報的產品為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
3. 申報產品與申請人的已注冊產品的適應部位不同,如口腔頜面部和耳鼻;
4. 申報產品與申請人的已注冊產品的攝影模式不同,如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和曲面體層攝影。
(二)評價方式Ⅱ
如申報產品不屬于評價方式I規定應進行臨床試驗的情形,注冊申請人可選取評價方式Ⅱ進行評價。
注冊申請人應分析評價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差異,根據差異性進行必要的模體對比試驗,并根據對比結果確定是否還需補充必要的臨床研究。具體操作為:
注冊申請人可以選擇一種或幾種對比產品,按照附錄1表格的對比項目進行對比和分析,確認是否存在差異,并評價差異部分是否影響圖像質量;如差異部分可能影響圖像質量,應進行模體試驗以獲得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模體圖像,并根據模體圖像分析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在成像性能方面的差異性。
當申報產品模體圖像的性能指標不劣于(優于,或者等同)對比產品時,可以認為申報產品滿足預期的臨床應用要求;當申報產品模體圖像的性能指標劣于(全部性能指標劣于,或者部分性能指標能劣于)對比產品,則需要進行小樣本量的臨床研究,或提供等效臨床研究的文獻和資料。
五、模體試驗基本原則
模體試驗的具體試驗指標及方法見《YY/T 0795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專用技術要求》(CBCT攝影模式)、《YY/T 0010 口腔X射線機專用技術條件》(曲面體層攝影模式),并遵循以下原則:
1. 注冊申請人根據對比差異,確定模體試驗方案,并根據方案實施模體試驗,其中模體試驗方案應能充分驗證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差異性;
2. 模體試驗的目的應是獲得圖像質量/性能指標的評價;
3. 對比產品的試驗條件應與申報產品的試驗條件一致;原則上,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應選取相同的典型曝光條件下進行試驗,將兩者的試驗結果進行對比,其選取的典型曝光條件應具有合理性;若申報產品與對比產品選取的典型曝光條件無法達到一致,需遵循就近原則;
4. 為使試驗結果具有代表性和可重復性,減少偶然性和隨機性對分析結論的影響,應考慮統計技術的應用,對樣本量進行確定,如試驗條件、樣機具有多樣性(原則上,應不小于5次),記錄每次試驗后的圖像性能結果,并采用均值比較方法評價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圖像性能差異。
5. 不同拍攝模式之間不可進行對比。
模體試驗報告模板見附錄2。
六、小樣本量臨床研究基本原則
(一)參考文獻
CBCT攝影評價部位及評價標準可參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曲面體層攝影、頭影測量攝影評價部位及評價標準可參考《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二)評價對象
臨床影像。
(三)評價人員
應由有經驗的口腔科醫生或專業從事口腔放射工作的醫生閱片,要求中級職稱或以上,且至少一人為副高級或以上。對同一張影像采用雙人獨立評價的方式,若同一患者的兩份評價結果不一致時,可請年資高的第三人參與評價,且少數服從多數;或者以較低評價為準。
(四)獲取臨床影像的條件
應覆蓋所有配置、攝影模式、典型曝光條件。
(五)例數
每個部位需要6例臨床影像。臨床圖像應覆蓋申報的部位,如上頜、下頜、顳下頜關節等。
小樣本量臨床評價報告模板要求見附錄3。
七、其它
螺旋CT在耳鼻部位診斷有非常廣泛的應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充分驗證。相對于螺旋CT,錐形束CT采用高分辨率探測器的技術,影像的空間分辨率更高,患者劑量更低。但因兩者的成像原理不同,錐形束CT散射大、噪聲大、軟組織分辨效果差,現階段對于口腔錐形束CT能否滿足耳鼻部位的臨床需求,國內外還缺乏共識性的結論。因此,若聲稱口腔錐形束CT適用于耳鼻部位,應提供臨床試驗資料。具體要求見附錄4。
八、參考文獻
[1]《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5號)
[2]《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15年第14號通告)
[3]《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7年第6號通告)
[4]《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9號通告)
九、起草單位
起草單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