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醫療器械不同于一般的產品,有一定的適用范圍、禁忌癥和注意事項,使用不當會給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危害。發布醫療器械廣告未經審批。依據《廣告法》第四十六條、《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第二條的規定,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發布的廣告含有醫療器械名稱、產品適用范圍、性能結構及組成、作用機理等內容的,應當進行審查;未經審查的,不得發布。目前,不少醫療器械體驗店存在未經審批擅自發布醫療器械廣告的情形。以下是紹興查處的一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企業虛假宣傳案。
日前,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管局以及公安、檢察院等部門,對涉嫌醫療器械虛假宣傳的“金麒麟中心”進行查處,共查處3個體驗分店,抓獲涉案人員10名。
2018年5月,涉案的一家位于越城區的金麒麟智能康復儀體驗分店開業。開業后該店每天組織7場“保健課程”,每場有100余人聽課并現場體驗康復儀。截至2018年底,約有900余人前去體驗,康復儀銷售量達200余臺。經辦案人員調查,金麒麟智能康復儀進價約為4000元,售價卻高達14000元。
據了解,涉案人員以老年人為銷售對象,聲稱金麒麟智能康復儀“具有助眠等功能,可以治療心腦血管、消化系統、神經系統、精神心理等疾病”,并請老年人現場免費體驗。經調查,該店雖然持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金麒麟智能康復儀也持有醫療器械注冊證,但其適用范圍為“對一些關節疼痛和肌肉勞損患者起到輔助治療作用”,并不具備涉案人員宣稱的功效,店方存在虛假宣傳行為。辦案人員依法對店方進行了查處。
據涉案人員交代,體驗店定期組織“保健課程”,邀請所謂的專家向老年人鼓吹該康復儀的功效,同時請老年人現場免費體驗。為了增加可信度,店方還請“忠實體驗客戶”現身說法,編造使用效果。此外,涉案人員采用打卡形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內體驗康復儀。打卡積累到一定天數,可以領取洗衣粉、臉盆等禮品。“許多老年人因此成為固定體驗者,最后聽信虛假宣傳,花高價購買了該產品”。辦案人員說。
辦案人員表示,現在老年人越來越注重健康養生,也有一定經濟實力,但有些老年人平時缺少子女關愛。涉案人員趁機鉆空子,通過與老年人拉家常,騙取老年人信任,進而夸大宣傳其產品的功效,賺取不義之財。